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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高級中學民主評議黨員制度

 二維碼 144
發(fā)表時間:2012-03-21 17:05

    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對黨員思想、作風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。通過民主評議,促進黨員自我學習、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,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,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,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(zhàn)斗力。

一、民主評議黨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、民主公開、平等的原則,按照評議的內容,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。
二、民主評議黨員在每年12月底前進行,評議前黨員根據評議內容寫好自我總結,評議時一般采用個人小結、小組交流、相互評議、情況分析、意見匯總、組織推薦等有關程序。
三、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,自覺參加評議活動。
四、各支部對黨員的評議,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結合的辦法推薦表彰獎勵的名單,對模范作用突出的黨員,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,報校黨委審批,可授予優(yōu)秀共產黨員稱號。對評議中暴露的違紀等問題,要認真查明,嚴肅處理。對不合格黨員,要妥善做好組織處理工作。
五、評議工作結束后,形成的總結材料報校黨委,并接受檢查和驗收。
六、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,鑒定材料等,按規(guī)定裝入黨建工作資料盒,以便查閱。
七、預備黨員參加評議,不評定等次。臨時外借的黨員須回本支部參加民主評議活動。

文章分類: 制度建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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